慈善基金会一般为自治机构。旨在资助诸如教育、科学、医学、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公共服务项目。有的为业务机构,聘有专职的科学研究和服务人员,在某些领域从事活动。
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。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,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。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规定,基金会必须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,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。
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: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,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;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;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,通过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。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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