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业保险是现代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大工业社会中的一种经济活动,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目的固然在于营利,不过从全社会的角度看,商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的社会职能是对减低风险进行组织、管理、计算、研究、赔付和监督的一种服务。由于保险业务直接经营着资本,所以它又是一种金融服务。
商业保险特点:
1、商业保险的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。
2、商业保险所体现的保险关系体现在保险合同中。
3、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(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),具体的对象是人的生命和身体、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、责任、信用等。
4、商业保险的经营应以盈利为目标,必须获得大的利润,以确保被保险人享有大程度的经济保障。
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,保险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,立核算、立经营、自负盈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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